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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规则
发布时间:2008-11-17 10:22:19    点击次数:411

 
消防安全规则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政府的有关消防安全和内部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人人树立安全第   一的思想,把消防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确保学校安全。
2、 为了做到防患于未然,人人要具备“三懂三会”的消防要求。
3、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圈占、埋压、挪(动)用消防设施和器材。
4、 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公寓或学习办公区域。
5、 注意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离开公寓或教室时,关闭好各种电器电源,不得违章用电。不得在禁火区域焚烧废物、垃圾。
6、 注意用气安全,严禁在燃气管道布置区吸烟动火。使用完后一定要检查管道关闭情况,确保安全。
7、  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并报告有关领导,发现火情案件要及时报警并积极进行疏散、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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