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对新校区学生食堂的监督管理,强化食品卫生安全,增加饮食的花色品种,更好地服务广大师生,共同推动我校新校区饮食服务工作上一个新台阶,经学校同意,决定将我校新校区学生食堂二楼整体外包,特面向社会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承包范围:
我校新校区学生食堂二楼。
二、经营范围:
以炒菜、炖菜、蒸菜、套饭、面食等为主,其他品种为辅,禁止经营火锅、烧烤、串串香等污染环境的项目。
三、经营方式:
承包方在学校限定的场地和经营范围内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所有证照由承包方自行办理。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等责任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四、承包期限:
暂定为5年,即从2011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必须确保于2011年9月1日正常开业。合同期满,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
五、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完全理解和接受学校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完全答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条件和评审办法;
2、投标人必须具备《社会企业经营高校学生食堂准入管理办法》(渝教后协[2010]1号文件)第二章第六条所有要求,投标时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
3、投标人必须具备丰富的餐饮经营经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投标人愿意服从政府相关部门和学校的监督管理;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需要到招标方购买标书(标书费200元/份,售后不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符合以上资格条件之一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六、中标原则
学校招投标小组进行评标,在完全符合学校投标要求的情况下,采取报价从高到低的方式确定三家入围单位。入围单位确定后,招投标小组成员将对入围单位进行现场考察,最后根据考察情况等综合因素确定一家经营实力强的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七、投标须知:
1、投标时须现场交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未入围者当场予以退还,入围者待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放弃签订合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等资料;
3、投标时按年租金报价,水电气费按商业价格由学校挂表计量收取。租金按年缴纳,下一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标准基础上递增,递增比率由各投标单位自报。
4、学校提供“校园一卡通”系统及POS机供承包方使用,中标方须向学校缴纳POS机使用保证金3000元/台和营业额的1%作为管理费。
5、食堂二楼现有餐桌椅、厨房设备由承包方免费使用,但须向学校缴纳设备及经营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合同终止后经学校确认如果设备完好、无纠纷,学校一次性退还承包方(不计息),如设备有损坏须照价赔偿,如果发生纠纷其保证金待纠纷解决后再无息退还。
6、承包方负责全额注资装修,所有功能间符合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开业前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证照,装修方案必须经过学校同意,装修完毕后经学校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合同到期承包方退出经营或合同履行期间中止合同,承包方装修投入的不可移动设备归学校所有,承包方不得拆卸。
四川美术学院后勤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
7、购买标书时间:2011年6月8日—2011年6月13日下午17:00。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6月14日下午15:00。开标时间:2011年6月14日下午15:00。投标人需自行将投标资料密封后送到我校新校区后勤管理处办公室。
购买标书及勘察现场,请与郭老师联系,电话65920005,1370835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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